来源:天津市审计局时间:2024-02-27 13:35
市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中央、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通过抓好工作职责、整改模式、考核标准“三个规范”,推进审计整改基础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规范整改工作职责。健全审计查出问题“全口径”台账,制定年度整改督促计划,压实整改各环节工作任务,探索形成了整改检查处“清单先行”、审计实施部门“计划推动”、班子成员“挂牌督战”、相关部门“集中会商”、主要领导约谈问责的整改工作责任链条。
二是规范整改工作模式。建立工作会商机制,针对涉及多个整改责任单位的问题,召集相关责任单位集体会商60余次,明晰责任边界,强化协作配合。建立整改推动机制,针对因历史背景、政策变更等原因导致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局领导带队赴相关单位开展调研走访、座谈了解30余次,梗阻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规范整改考核标准。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关于审计结果运用相关要求,用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机制。将整改结果作为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和局审计业务考评指标中关于审计整改的考核要素,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用考核指挥棒引导审计整改工作不断规范、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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