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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1-13 14:23

天津市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现报告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按照要求,报告分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严格执行制度,强化源头控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围绕全年审计工作重点,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文公开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发布质效。

1.利用局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人事任免、审计结果公告以及本单位工作动态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1件,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30条,在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01条。

2.主动适应政务新媒体传播新常态,充分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共编发政务微信908条,信息发布量和阅读量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3.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设在天津市行政服务许可中心、天津市图书馆、天津市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90件,提供纸质文件均附1份政府信息公开报备目录,方便公众查阅。

(三)注重沟通协调,提高办理质量。

2022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无超期和延期。深入了解分析申请人提出的诉求,在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注重与申请人线下沟通交流,耐心讲解政策,促进相互理解,整体答复质量有所提高,平均答复时间进一步缩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部分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仍需加强。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范围,持续提高培训质量,不断加大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填报的“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其他”办理结果共计9项,其中8项为申请人撤销信息公开申请,1项为申请人所咨询内容不属于《条例》调整范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我局全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形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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